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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党内监督制度“10+1”配套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 2005-09-05 点击量:

杭州出台党内监督制度“10+1”配套实施办法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02日 13:29:01  来源:杭州日报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近日,中共杭州市委出台党内监督制度“10+1”配套实施办法。这一由若干配套规定和解释组成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为提高我市党内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10+1”配套实施办法包括《市委工作规则》、《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细则》、《关于党内信访处理的规定》、《关于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谈话和诫勉的规定》、《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询问和质询的规定(试行)》、《关于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规定(试行)》共11项。它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后,我市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高潮。《党内监督条例》对十项党内监督制度虽然作了一定的说明,但由于比较原则,缺乏监督的实施办法,无法具体操作。为此,根据市委要求,由市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杭州实际,着手起草“10+1”配套实施办法。为使制度更有科学性、针对性,便于操作,起草小组赴外地学习,深入基层调研,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意见,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论证。 在“10十1”制度中,除《市委工作规则》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已颁布实施外,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规定,都是首次出台。其余规定则是根据已有的制度,进行了调整整合或修订完善。整个制度体系始终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突出了事前、事中监督,同时对原来一些界定模糊的行为、事项,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据了解,下一阶段,我市将着重抓好“10+1”制度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10+l”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和撤换等创新性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通过实践不断补充完善。 ·“10+1”制度解读· 在刚刚出台的杭州市党内监督制度“10+1”配套实施办法中,除《市委工作规则》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早已颁布实施外,《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等5项制度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规定(试行)》等4项制度为此次新鲜出炉。   破除“一言堂”、“一支笔” 长期以来,“一把手”一直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规定(试行)》专门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人权、财权、事权”等几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监督办法。 在事权上,七大事项须集体讨论,“一把手”最后表态:重大决策;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调整或改变下级组织的决策、决定;议事制度确定须经集体讨论的事项;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在财权上,“一把手”不能直接行使审批权。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时,由副职行使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规定最高限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在规定限额内开支,并定期在内部通报;专项经费要实行跟踪制度。 在人事权上,选拔任用干部不能“一把手”说了算,应当执行市、区、县(市)党委常委会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乡镇、街道正职推荐人选、拟任人选和党政工作部门正职推荐人选、提任人选全委会票决制,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等制度。 “一把手”还应执行:个人重大事项[url=http://www.zrliao.com/]视频聊天[/url]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和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 违反本规定的领导干部,将会受到批评、诫勉、调离领导岗位、责令辞职或者免职等处理。 在已经实行的《市委工作规则》中,也强调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如凡属全委会或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原作者:杭州日报
来 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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