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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约谈不能“没有下文”
发布时间 : 2015-10-21 点击量:

时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提前打好“预防针”,积极开展提醒约谈,起到了防病于先、防微杜渐的效果。但是,有的地方提醒约谈由于配套整改措施没跟进,问题是否整改“没有下文”,致使约谈的效果大打折扣。

  有的地方开展提醒约谈,把重点放在“谈”,谈完即结束,约谈对象是否整改了,是否落实了、效果怎么样“没有下文”。有的地方虽然制定了回访等制度督促约谈对象落实、整改,但是,由于约谈的内容比较空泛,提的建议针对性不强,造成落实、整改无处着手,督促、检查无据可凭,难以起到刚性的约束作用。

  为确保提醒约谈实效,约谈前,要做好“谁约谈、约谈谁,怎么谈、谈什么”的准备工作,确保约谈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约谈时,要一针见血地指出苗头性问题、工作中不足、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使被约谈者心中警醒,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约谈后,要实行挂账管理、跟踪问责,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确保约谈真正发挥作用。(叶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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