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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学府也藏硕鼠 扬州大学揪出两贪官
发布时间 : 2005-09-28 点击量:

2005年07月31日


  新华社南京7月29日电(韩小强)日前,江苏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扬州大学教材科正副科长周某、徐某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30万元,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没收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8年至2004年上 半年间,周某、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向书商征订教材、印刷厂家订制印刷品过程中,多次共同或单独收受北京万联图书有限公司、新华书店总店北京发行所等17家单位回扣、好处费,其中,二人共同视频聊天收受计人民币42.2万余元,周某从中分得19.33万余元,徐某分得19.63万余元。此外,周某还单独收受11.67万元;徐某单独收受5000元。

来源:新华社

原作者:思源廉政网
来 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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