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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党支部第一时间学习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 : 2016-07-19 点击量:

7月17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18日上午,纪委监察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以学习问责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逐字逐句认真学习。纪委副书记陈红、王亚荣带头学习并做重点发言。

与会同志认为,当前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全面从严治党居于核心保障地位,任务十分艰巨。党中央在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之后,面向全党印发问责条例,是十八大以来推进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的又一重要法规,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充分彰显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魄力。

大家讨论认为,问责条例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明确了问责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原则、主体、对象、情形、方式、决定和执行等,使管党治党责任追究有章可循,对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持续落地生根,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大家表示,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为有管理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对作为问责主体之一的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权威指导。纪委监察处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学熟学透,系统掌握,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同时要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切实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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