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校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阶段目标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反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处理;
受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
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研究,组织开展纪检干部培训等。
国家监委驻西安交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在国家监委和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检查学校各单位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执行学校决定、规章的情况;
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等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
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
提出监察建议,做出监察决定;
督促落实监察建议和整改措施,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学校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等。
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综合业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