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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召开科研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专题工作会
发布时间 : 2014-09-23 点击量:

7月25日,西安交大召开科研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专题工作会,各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科研副院长,医学部相关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昌昌主持。

校党委书记张迈曾出席会议并讲话。张迈曾书记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要求,对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指出各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主体责任。同时强调,学校将从7月份开始集中针对招生、基建、招投标、科研经费管理、财务管理、组织人事工作、学术道德、后勤产业等工作开展专题教育,要求各单位针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主动防控,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学校制度,借鉴以往经验和兄弟院校做法,加大学习、宣传、管理、自查自纠力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科学顺利的开展。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努力营造校园正气。

随后,财务处处长朱臻解读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结合文件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介绍了学校加强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的措施;科研院副院长赵广社结合当前我国科技改革发展的形势,就如何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审计处处长董天信通报了审计中发现的科研经费使用问题;校纪委副书记陈红通报了近年教育系统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再次重申国发〔2014〕11号文件中所强调的科研经费使用“五不得”,即“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赵昌昌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张迈曾书记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投入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安全意识,多教育、严管理,抓早抓小抓预防,切实肩负起职责。

此次科研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专题工作会是西安交大不断自查自纠、牢筑党风廉政建设防线的具体举措之一。学校将继续针对重点领域逐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期通过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强化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体系,通过严格执纪监督,切实落实党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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