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不断创新,深化了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探索和认识。认真回顾总结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创新,有助于把握规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提出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这一提法,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和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路子,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利于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从本质上讲,党的纯洁性同先进性是一致的,纯洁性是先进性的重要体现。纯洁性是我们党的本质属性,做到党政廉洁、政治清明、干部清廉,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质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做人民的公仆,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奢侈浪费、不消极懈怠。实践证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保持纯洁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十七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一系列体现反腐倡廉建设战略的举措,来保持党的纯洁性。如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廉政准则和实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取信于民,深化廉洁政治建设等等。
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必须抓好的战略任务。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央纪委专门召开了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六项工作创新的力度。2011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起草工作已经启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完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2011年7月召开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工作务虚会上指出:“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与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在实践上不断探索、认识上不断深化、理论上不断总结,使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更加丰富和完善。”
经过长期实践,我们党探索、完善、提炼和升华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以白皮书形式介绍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情况。白皮书全面、客观地介绍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上的政策主张、主要做法以及取得的成就,以回应国际社会关切,让所有关心中国反腐败工作的人们更好地全面了解情况。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创新发展。
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洁城市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这几年,廉政文化理论得到新的发展,形成了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新的模式和平台,这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文化形态上的反映。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观,是务实、为民、清廉。2009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加强廉洁城市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内容的创新。近年来,一些地方以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洁城市建设,以廉洁城市建设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范围、丰富廉政文化的内容。如广东省深圳市,2010年10月提出建设廉洁城市。2011年7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建设廉洁城市的核心是打造廉洁机关,杜绝以权谋私;基础是建设廉政文化,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培育全体市民对腐败零容忍的意识。
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
依靠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显示了中央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的坚定决心,更便于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反腐败职能部门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不断加大对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力度。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实践探索。全国许多地区、部门和单位陆续开展了这项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逐步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积累了经验。廉政风险防控,主要是岗位(职责)风险防控、处室风险防控、单位风险防控、行业(系统)风险防控等。针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加大科技反腐力度,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
“科技反腐”,就是综合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观念,将以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手段引入反腐倡廉工作中,以达到赢得防治腐败的主动权和抢占反腐败工作制高点的效果。在科技反腐中,近年来,不少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实践探索,涵盖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诸多领域和关键环节,成效明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创新,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也坚定了我们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