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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狠刹“公款送礼”风
发布时间 : 2011-03-01 点击量:

每逢年节,上级总要出台文件,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然而,虽然三令五申,有的单位和个人却依然我行我素,违反规定。比如,逢年过节,有的打着单位旗号,以礼品甚至礼金的形式搞公款送礼。“一年辛苦,领导在工作上支持”,成为送礼的理由,送者“理直气壮”,收受者“心安理得”。公款送礼所以屡禁不止,除希望收礼者“继续给予支持”外,更在于“个人感情投资”,让收礼者产生好感,在个人问题上给予关照。不花自己的钱而用公款,实惠归个人,又何乐而不为?

公款送礼的本质,是花公家钱谋取私人利益,既使公有财产受损失,而且也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廉洁之风。值得警惕的是,眼下公款送礼有向公款行贿演变的趋势。比如,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在任县长、县委书记5年间,仅逢年过节,收受下级单位送的礼金就达近百万元。

公款送礼风的盛行,首先是有公款可送。而某些领导干部能轻易支取公款,用于请客送礼,多半与单位财务制度不严和财务不公开有关。有些单位的财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受领导权力制约,被当做“礼金”的公款,很容易以其它方式报销入账。

遏制公款送礼,首先要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公款管理,促使财务制度公开、透明。同时,要加大对公款送礼的打击力度。长期以来,不少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公款送礼的严重危害,将其视为“出于公心”、“工作需要”,导致公款送礼风盛行。因此,要严肃查处公款送礼的行为,对收送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公开曝光,对收送者是领导干部的,不仅要给予纪律处分,还要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公款送礼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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