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过一个文明祥和、节俭廉洁的新春佳节,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精神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现对全校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主管以上领导干部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切实厉行节约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加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分党委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严禁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它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无法拒收的,要及时上交学校纪委。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第二,切实厉行节约,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在学校办学经费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管以上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执行中央关于严格控制行政开支的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学校事业、改善民生上。
上述要求望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同时欢迎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各分党委要广泛宣传,加强教育,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校纪委将依据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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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
原作者:思源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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