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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06-10-09 点击量:

李玉华

(2006年9月23日)

同志们:

校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上级纪检部门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校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使我校反腐败斗争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轨道,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985”工程、“211”工程及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推进,维护和促进全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我校早日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现在,我代表中共西安交通大学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四年来的工作情况、工作体会、存在的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学校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校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廉政制度建设步伐加快,监督工作针对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办案的治本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工作卓有成效。

(一)开展经常化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开展从政道德教育。以开展“勤政、廉政”、“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重点,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是开展典型示范教育。邀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比较好的职能部门和学院,如重调处、财务处、电信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负责人在学校纪检监察大会上介绍经验;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宣传优秀基层干部的大型话剧《风雨彩虹》和反映基层纪委书记先进事迹的影片《信天游》等,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针对近年来学校职务犯罪频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及时组织召开了“案情通报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件;通过校闭路电视定期播放反腐倡廉电教片《惠延德受贿案剖析》、《慕绥新、马向东等案件透析》等50余部,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接受教育。

四是开展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等,促使党员干部,熟悉法纪,遵纪守法。

五是不断创新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专题培训;创建综合性廉政教育网站“思源廉政网”;在校内闭路电视上推出“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制作反腐倡廉多媒体课件并在校内宣讲;选派干部给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讲反腐倡廉党课;给全校机关处级干部和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赠送《党纪政纪学习材料选编》、《廉政台历》等,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与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协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培训,在校内营造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二)制度建设步伐加快,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效果逐步显现

一是制定了我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纪委于2005年底制定了我校的《实施办法》,对建立健全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出了全面规划和具体部署,这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2005年,对三起因当事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责任事故进行了全校通报,点名批评了3名处级干部,在全校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是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完善制度,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2003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意见》,在我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财务监管和物资采购三项制度。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了物资设备采购、医药采购、教材采购、基建工程以及文体特长生和艺术生招生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和规范了相关工作程序。

(三)着眼于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增强

一是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在努力做好党内监督的同时,不断拓宽和完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调动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建设覆盖全校的监督网络。

二是协调和督促校务(院务)公开,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会同校办、工会拟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细则》,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协调领导小组,并于2006年5月配合校工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务公开大检查,努力推动校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招生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和透明。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实施“阳光招生”的相关要求,对高考招生和其他自主招生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六公开”。

四是加强对人、财、物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拓宽监督途径,提高监督效果。参与干部聘任的考察和评审,对拟提拔领导干部作出实事求是的廉政鉴定;结合学校实际,完善招投标工作监督的方式方法,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四)不断完善廉洁自律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是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学习宣传活动。向处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并组织开展了廉洁从政知识学习和答题活动;整理编辑了30万字的《党纪政纪学习材料选编(六)》,下发给全校处以上领导干部,成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和查阅相关政策法纪的工具书。

二是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出台并实施了新上岗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并督促提醒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自律。2003和2005年两次对70多名处级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和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四年来,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提醒13人,诫勉督导3人,责令纠错28人。

三是针对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一些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治理。2003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及持股的规定》;2004年,针对机关个别处级干部长期借用施工单位和下属企业小轿车等违纪行为,以及机关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机关、后勤产业集团及相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的处理决定》和《关于加强学校机关、直属单位及企业集团公务用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公务用车,处理了相关责任人。2005年,根据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和校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提出的明确规定,下发了《关于校办企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五项规定”等有关制度的通知》,并对学校校办企业贯彻执行“五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是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结合我校实际,分别提出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的重点和要求;在会前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如实将意见反馈给校领导,帮助其在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办案的治本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校纪委不断改进办案方法,强化依纪依法查办重要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并通过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充分发挥了办案的治本作用。

2002年6月至2006年5月底,纪委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53件(次),信访办结率达到99%以上。纪委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纪委的信任度明显提高,遇到困难问题都愿意向纪委反映,其中某学院1位不间断上访了11年的老同志,经过纪委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多方协调,终于使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他本人明确表示今后不再上访。学生也纷纷通过电子邮件向纪委反映有关问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经成为我们做好纪检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年来,纪委共立案17件,结案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2人,行政开除留用察看2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处级干部5人。纪委查处的有影响的案件主要有:原审计处处长索要对外委托审计回扣款,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原第一医院工会主席在任原西安医大工会副主席、某招待所法人期间,违规设立账外账,违规高息集资、侵占、挪用企业资金案,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察看;校园规划部原主任在任基建处处长期间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察看等。对于所查处的每一件有影响的案件,我们都及时组织召开全校警示教育大会或发案单位警示教育会议,通报案情,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原因,提出治理的对策,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干部,增强了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六)加大对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校纪委非常重视开展反腐倡廉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预见性,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5年4月,学校成立了“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纪委有6名同志参加。研究所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上级纪检部门以及国内同行的高度评价。2005年4月成功承办了由教育部纪检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主办的“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研讨会”,提交了“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和治理对策”的研讨论文。2005年12月,应邀参加了在南开大学召开的“反商业贿赂立法与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学术研讨会”,提交学术论文5篇,其中3篇在大会进行交流发言。2006年5月,承办了由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监察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处等联合主办的“教育廉政建设国际研讨会”,中外专家学者近70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廉政研究所以“中国开展教育廉政建设的方法和经验”为题进行了大会主题发言。

此外,四年来,校纪委在中央纪委、教育部、陕西省组织的有关会议上进行大会交流发言10多次,承担教育部和陕西省纪委以及学校相关研究课题6项,在国内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监督体系的构想》一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本届纪委四年来的辛勤工作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肯定和广大党员、教职工的认可。2002年被评为“陕西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3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评为“陕西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2004和2005年被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室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校党委坚强领导和行政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党政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学生支持参与以及纪委全体同志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纪委全体干部向各级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学生表示敬意和感谢。

二、校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认真总结纪委四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深刻体会是:

一是坚持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员工的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这一体制的关键是“党委统一领导”和“纪委组织协调”。党委处于主动地位和领导地位,党委领导有力,其他方面工作才能有力开展;纪委的组织协调是重要因素,纪委工作的有力发挥,是党委决策顺利执行的保障。纪委的任务就是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争取校党委有力的领导和支持,由校党委每年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选派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校行政支持纪委监察处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彻到日常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争取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加强管理,提高效率;争取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献计献策。这样,我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二是处理好查办案件与源头治理的关系。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只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才能取得反腐败的阶段性成果,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反腐败信心;只有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不断地减少案件的发生,从而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干部远离腐败。四年来,纪委在对一些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惩处的同时,对于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我们采取开展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的措施,帮助和提醒他们及时回头,从而挽救和保护了这些干部,也保证了学校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对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学校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快速前进的重要保证。在社会转型时期,高校和社会一样,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不廉洁问题,如果听之任之,势必就影响学校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必然会影响改革发展的速度。几年来,纪委始终坚持把是否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整体事业的推进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紧紧抓住妨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抓住教职工关心或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及时严肃惩处各种阻碍学校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然而,即便是这样,学校违纪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不正之风不时抬头,如果没有纪检工作对各级干部从政行为进行不断的规范,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坚决地惩处,那么在现行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制度下,学校就不可能有规范的发展。学校只有规范、健康的发展,才能有快速的发展。

四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难度保持清醒的认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对象又都是同事、熟人,且一般都是领导干部,工作的难度较大。尤其突出表现在案件查处工作中,面对熟悉的同事进行调查,要严肃地对待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心理上承受的压力和痛苦是常人难以体会到的,每当查处一个干部的时候,来自四面八方的说情风、压力、阻力和威胁等,让办案人员透不过气来,要动很多脑子,并有足够的胆量来应付。而且,由于学校里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查处一个人,往往就会得罪一大片,相应地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校的工作和生活空间就越小。正因为如此,现在我们要聘任一些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到纪委来很难。在这种形势下,学校党委和行政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支持和关心纪检干部的工作、前途和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就显得相当重要。

五是重视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理论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基础和前提,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近年来,校纪委始终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用先进的廉政建设理论指导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2005年,我们组织成立了廉政研究所,汇聚了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对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多角度综合研究。通过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研究,为学校、为教育系统乃至国家进行反腐败战略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

虽然过去四年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同上级纪检部门和校党委的要求和师生员工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具体表现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贯彻过程中很不平衡,有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之任之、很少过问,导致这些单位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单位“一把手”没有真正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工作中“一手硬一手软”,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普遍存在,甚至个别单位的领导还存在漠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良倾向,导致本单位歪风盛行;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一环,虽然出台了《实施办法》,但是执行起来方方面面的阻力很大,特别是涉及到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时更是困难重重。

2.监督工作不够全面深入,行政监察工作亟待加强。随着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问题不断涌现,需要加强监督的工作面越来越大,但由于对现有的监督机制和资源整合不够,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受到了限制,加之监督的措施和手段有限,导致对于一些教职工长期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如校办产业、二级独立法人单位、科研经费的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计划外收入分配等缺乏有效的监督,使一些问题越积越多,甚至已经开始对学校的稳定和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另外,随着学校管理重心下移改革工作的逐步推进,学院的权力不断扩大,然而相应的监督机制却没能及时跟上。虽然都设有二级纪委,但由于分纪委书记都是兼职,有的是“双肩挑”干部,经验或精力不足;加之学校纪委对学院的监督工作研究、指导不够,使得分纪委的监督作用在一些学院发挥有限。与此同时,随着学校“211工程”和“985”建设的全面铺开,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和校办企业改制等改革工作的推进,给行政监察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主客观因素的限制,目前监察工作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效能监察工作尚未开展,导致我们对目前时有发生的一些铺张浪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与民争利等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制止和规范。

3. 党风廉政大宣教的格局尚未形成,校园廉洁文化氛围不够浓厚。四年来,虽然学校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没有形成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工会、学工部、团委、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的大宣教的格局,没有有效地整合和充分利用各种宣教资源,使得学校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优势和力度,对广大师生员工的廉洁文化教育还很不系统,校园里尚未形成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一些不健康的思想观念在校园里,甚至在一些领导干部中间还大行其道,比如,老好人思想,工作中对下属不敢严格要求,害怕得罪人;封建特权思想,缺乏民主意识,一旦大权在手,就唯我独尊,搞个人说了算;明哲保身思想,不愿讲实话,不敢讲真话,闪烁其词,对身边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腐化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等。

三、对今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四年,我们担负着为把西安交通大学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奠定初步基础的艰巨任务,“十一五”规划蓝图要靠我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们带领全校教职工同心协力地去实现。为此,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按照学校惩防体系《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我校的惩防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校园和保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人才健康成长服务。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

2005年我校根据教育部部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提出了今后几年我校反腐倡廉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新一届纪委要在未来四年完成惩防体系建设绝大部分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在此特别提出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西安交通大学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合理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制度。在充分发挥各种辅助决策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深化校内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改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加大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力度;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学院和处级单位及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进行有效考核和监督的制度。

三是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制度,逐步推行行政质询和引咎辞职制度;坚持和完善校院两级领导干部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述职述廉制度。

四是配合管理重心下移改革工作,加强对学院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二级财务管理及其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

五是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

六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预防和制止学术不端行为。

2.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建立起与现代大学相适应的监督体系

未来四年,我们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开,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原则,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起与国家重点大学相适应的监督体系。

第一,监督的主体是校院两级纪检监察部门。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校纪委对分纪委的工作和困难要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要从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调动分纪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校纪委加强对分纪委纵向领导的有效措施。

第二,监督体系实行民主监督和专业监督相结合。实施民主监督的牵头单位是工会、统战部、离退休处,实施的方式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党派负责人联席会议、离退休教职工代表会议等;实施专业监督的部门是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和学校各职能部门,实施的方式包括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管理监督等。只有扩大民主监督,强化专业监督,才能逐步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监督体系运行的关键是提高学校决策的透明度。要继续推进校务公开、院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公开措施,提高校务公开的效益。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四,监督体系运行的保障是实施问责制。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失误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保证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相应的措施得力、易于操作的问责制度,通过实施责任追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

未来四年,纪委要加强与组织部、党校、宣传部、学工部、思政室等部门和各分党委的密切合作,积极构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

一是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刊、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多渠道、分层次的宣传教育,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使廉洁教育真正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营造正气昂扬、清廉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是要加大反腐倡廉正面宣传教育在学校的引导力度,积极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表彰廉勤兼优领导干部,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筑牢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要在全校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重点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师生员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良好道德风范影响学生,廉洁从教,反对和抵制各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在学生中开展各种形式廉洁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抵御腐败、辨别是非的能力。

4.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努力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证研究和宏观研究,深入探索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成长。

二是全校各级党政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要从学校工作的大局出发,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理解和关心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相关政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从组织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我校改革、发展服务。

同志们,今后四年是我校全面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让我们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校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原作者:思源廉政网
来 源:思源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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