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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6-01-19 点击量:
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各人民团体党组、纪检组,省委、省政府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委、纪委、监察室(处):

  最近,中办、国办发出了《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发出了《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通知》精神,抓好“双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两个《通知》,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保证廉洁过节的指导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学习,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要通过专题教育、警示提醒、“廉洁家庭”活动等办法,大力营造廉洁过节氛围,使中办、国办和中纪委关于廉洁过“双节”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坚决落实中央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

  中央两办和中纪委在《通知》中,对廉洁过“双节”提出了许多具体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十条:1、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3、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4、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违反规定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以及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新的福利。5、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6、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7、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8、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9、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10、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活动。这十条规定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双节”的纪律规范,必须严格遵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各级纪委、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和中纪委通知精神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落实工作。督促各级要把廉洁过“双节”教育抓到位,保证人员时间内容落实,保证不留“死角”、“死面”;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和媒体进行广泛监督;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肃财政纪律。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坚决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 西 省 监 察 厅

   2005年12月29日  




原作者:思源廉政网
来 源: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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