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更换频繁,黄陵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时任县质监局局长张峰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扶贫小额信贷使用管理不规范,三原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时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郭栋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省纪委监委以脱贫攻坚监督专报的方式,分四批通报了2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并指出问题不足,促进工作整改。
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突出治理重点、有效加强和提升监督工作、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力度、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工作推进五个方面,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按照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治理重点,紧扣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五级书记抓脱贫”、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巩固成果防止返贫以及全面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等方面强化监督。对工作不力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漠视群众困难、贫困人员返贫回应处置不及时、纾困帮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同时,促进完善脱贫攻坚制度机制,加强和提升监督实效。
记者从省纪委监委了解到,此次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还有以下特点:建立专门台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及时处置,确保年度清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加强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市县,深入一线进行督查;严肃纠治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填表报数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确保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脱贫攻坚工作上。
白水县委原书记周庆文因不汲取教训,没有牵头整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受到相应处分;澄城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白泉朝因连续4个月未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被处理……今年1月至6月,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45件,处理310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4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处理县处级领导干部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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