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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西安交大贯彻《规定》和《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 2011-09-23 点击量:
9月20日,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专项检查组,对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动员会和汇报会在主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举行,全体校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主持。



专项检查组组长何秀超同志首先作动员讲话,就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做了说明,并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整改提高,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对检查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校党委书记王建华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情况。王书记从贯彻执行《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准则》和《十不准》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干部廉自律意识;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促进《规定》和《准则》贯彻执行;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落实《规定》和《准则》提供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汇报了我校贯彻《规定》、《准则》和“十不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最后,王书记汇报了我校贯彻《规定》和《准则》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王建华书记表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以查促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和“十不准”,从关系学校科学、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动员汇报会上,由专项检查组何秀超组长主持了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准则》和“十不准”情况的民主测评。

动员汇报会后,检查组召开了学校部分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民主党派人士代表、教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参会人员围绕本部门(单位)学习贯彻《规定》和《准则》的情况,学校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准则》、“十不准”创新做法、存在的不足,建议和意见等进行了座谈。座谈会后,检查组仔细察看了我校贯彻《准则》和《规定》的相关资料。

9月22日,检查组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反馈了检查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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